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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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马俊欣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2-10-31 点击: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我校邀请马俊欣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我校作报告,现将报告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11月1日(周四)下午3:00

      二、地点

      行政楼学术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和学生。欢迎其他教师参加。

      四、要求

      各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带队领导要组织本支部师生,在下午2:50前入场完毕,维持、遵守好会场纪律。

     

      马俊欣同志简介

      马俊欣同志今年46岁,系郏县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1983年,马俊欣同志以郏县文科状元的成绩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1987年,临近大学毕业时,在一次体育训练中不慎从双杠上摔落,导致颈椎骨折、寰枢椎脱位,造成身体瘫痪,只能靠感觉迟钝的右侧身体带动无知觉的左侧身体行动。从检26年,他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感恩及对检察工作的热爱,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以超凡的毅力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困难和痛苦,坚守本职,忠诚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马俊欣的事迹经《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后反响强烈,马俊欣同志被誉为当代“保尔”。周永康、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等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

      2012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马俊欣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2012年6月28日,马俊欣同志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在人民大会堂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