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直属党支部:
现将《河南城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14日
附 件:
河南城建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从严管党治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5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实现转型发展,建设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范围
全校各级党组织。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校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学校纪委、组织部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校党政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校党政办、校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进一步落地生根。(校党政办、校纪委)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党委组织部)
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15〕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党委组织部、校纪委)
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委组织部、校纪委)
(五)坚决整治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围绕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基建修缮、选人用人、招标采购、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师生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校党政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委、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学校党委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学校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全体党员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三)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学校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五)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力度,增强通报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六、方法步骤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16年7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及整改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7-8月)。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推进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
(二)自查推进阶段(2016年9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10月—11月)。学校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负责全校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全校主体责任深化年负监督责任。学校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抓好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注重监督检查。学校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综合调研、观摩评审、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主体责任深化年的工作情况纸质稿经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分别于2016年9月5日和2016年12月5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