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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信息的通知
2019-09-16 16:0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支部:

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份正式启动,11月底前基本结束,为期3个月。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各支部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推介好的做法和成效,现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各支部及时将有关学习信息和动态进行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学校党委有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安排部署的相关情况。

2.学习贯彻落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要措施及做法,以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等。

二、报送要求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请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各支部要明确一名同志作为专职联络员,负责开展相关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新闻、信息等的报送工作。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各支部所投递的新闻及相关信息内容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报送前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机关各支部就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至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工作组(党委宣传部)。

三、报送方式

1.宣传联络员请填写《河南城建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联络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加盖总支(支部)公章,于9月17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工作组(党委宣传部)。

2.新闻纸质稿需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通过新闻平台将具体新闻内容和图片资料直接投递,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编辑发布。

3.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及活动图片加盖总支(支部)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25日前报送至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工作组(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xcb@hncj.edu.cn。

联系人:靳晓霞,联系电话:2089038。

附 件:河南城建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联络员信息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9月16日

附件【附件:河南城建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联络员信息统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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