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及直属机构各支部: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我校党史学习教育于3月初正式启动。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校党[2021]19号),扎实推进全校党史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成立组织机构。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及直属机构各支部要根据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2.完成动员部署。学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及直属机构各支部要在3月中旬前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张惠贞同志在在全校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确保学习教育顺利推进。
3.及时报送信息。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及直属机构各支部请于本周五前将本单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纸质、电子各一份)报送至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记录,每月至少报送1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含动员部署、支部学习、三会一课、交流发言、党史主题教育活动或展览展示等相关信息,文字、图片和视频均可),重要信息实时报送。
联系人:靳晓霞,联系电话:0375- 2089038。
材料报送邮箱:hncjdsxxjy@163.com
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