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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省委第四巡回指导组实地督导迎检工作的通知
2021-09-22 14:3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四巡回指导组第二轮巡回指导迎检准备工作,持续推动我校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式

1.查阅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新闻报道、网络平台建设等内容;

2.实地查看,包括氛围营造、项目建设等;

3.访谈调研,包括校领导、中层及科级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负责人、普通党员、师生代表等人员,涉及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效果、专题宣讲效果、“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落实和师生的真实感受情况、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转型发展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具体任务

(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方面

1.校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校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包括学习资料、学习记录等;(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3.校党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包括学习研讨记录、学习研讨新闻、学习研讨个人发言提纲等;(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教学院部党委、党总支)

4.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交流情况,包括会议记录、新闻、总结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5.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师生党员撰写的学习体会文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6.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开展情况,包括宣讲通知、宣讲稿、新闻报道、现场照片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其他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7.用好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疫情防控中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利用“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活动、志愿者讲党史文明实践项目等载体,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讲情况,包括学校官网典型事迹宣传新闻、学校官微推文、志愿者讲党史文明实践相关资料、辅导员宣讲相关资料、团学干部宣讲相关资料、主题班会宣讲相关资料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8.开展领导干部、基层党支部书记、教师等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学习新闻等相关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9.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开展线上学习情况;(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具体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积极开展线上学习)

10.利用融媒体平台、资源开设学习专栏、开发党课网课、发布教育培训视听产品等情况,具体包括相关的专题视频、微党课、微团课和辅导员、团学干部开展的系列专题视频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

(二)关于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面

11.校领导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台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1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重点项目清单台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1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实践活动阶段性总结;(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14.近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材料,包括方案、消费、派驻、一对一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15.完善解决师生关注问题的体制机制情况,包括相关制度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16.全校各基层党支部与农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解决基层困难事和群众烦心事情况。(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三)关于持续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方面

17.深入开展“七一勋章”获得者、“两优一先”获得者、优秀县委书记先进事迹学习活动,宣传各个历史时期的杰出革命英雄、杰出建设楷模和杰出时代先锋的先进事迹,包括宣传版面、新闻报道、校报专栏宣传、官网宣传、学习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18.开展“四史”主题展览、学史知识竞答、演讲征文比赛、理论研讨、红色家风传承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结合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做好“四史”网上宣传,包括活动方案、活动通知、活动征集到的征文、活动新闻报道、微宣讲产品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工会、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19.组织开展读书学史、致敬革命先烈等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文艺作品展演和系列文化活动,包括展演视频、新闻报道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图书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发挥革命圣地、红色旧址、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党史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包括新闻报道等内容;(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四)关于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工作开展的成效方面

21.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相关资料,包括党委会记录、“第一”议题学习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等内容;(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2.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转型发展,加快学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3.全校各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包括会议记录、征求意见表、查摆问题台账、整改台账、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总结方面

24.梳理本单位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总结报告具体围绕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发现的问题不足、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四个方面进行撰写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标具体任务,逐条进行材料梳理,资料要尽可能详细全面。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本单位留存,一份报送,材料报送时请用铅笔对标任务分解进行标注,材料提交时间为10月10日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hncj.edu.cn。

联系人:靳晓霞;联系电话:2089038。

 

           学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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