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草拟学校有关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拟定全校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安排师生员工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
二、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安排、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和干部理论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三、负责组织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校各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掌握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状态,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做法;负责指导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和德育工作研究,了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和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四、负责校内、校外宣传工作;加强与社会新闻单位的联系;负责对外新闻报道和学校的形象宣传;办好校报、广播、宣传橱窗和思想政治工作网站;加强对报刊、广播、宣传橱窗、公共阅报栏等全校舆论阵地的建设、管理和指导。
五、负责抓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意见以及各类文明单位条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研究制定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努力建设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参与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评比表彰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推广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校外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有关学校与地方各级政府文明办和省教育厅文明办的日常联系、沟通和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学校申报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的检查、考核和年度复查工作;协调组织做好军民共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
六、负责宏观指导协调校园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意见,统筹校园人文环境建设,指导和支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做好校报学生记者和广播台学生记者、思想政治工作网站维护人员等学生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公共阅报栏贴报、网络维护、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要节日的宣传工作,负责校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摄影和文字、图片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出工作计划和意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九、具体落实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以及学校有关临时性任务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领导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