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河南城建学院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03-15      · 河南城建学院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03-09      · “创文明城市 建文明校园 做文明师生”倡议书    03-05      · 关于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11-24      · “创文明城市 建文明校园”倡议书    09-08
 
 
 首页 
 部门简介 
 善行义举 
 志愿服务 
 工作简报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城建风采 
 理论学习 
 思政教育 
 文明建设 
 政策文件 
 下载中心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 
 党史学习教育专题 
 
  理论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理论学习>>正文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议
2022-06-09 10:39  

6月8日上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校党委书记张惠贞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领导王召东、许朝民、王靖、贺国营、杨风岭、刘守勇、宿金勇、周颖杰、吴晓红、陈松涛和纪委、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工作部、机关党委、直属机构党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纪委副书记、综合室主任杨尧军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张建国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张惠贞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也是我们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遵循。她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法律具体内容。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法条中的精神内涵与思想精髓,并注重做到与党规党纪的融会贯通,迅速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能力。二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纪委、党委组织部要协同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内容;党委宣传部要牵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要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全校各单位要树立“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工作意识,把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与维护学校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张惠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是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根本遵循。就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她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青年运动的百年光辉历史、青年运动百年征程的宝贵经验、新时代共青团的历史使命、新时代共青团员的实践要求和共青团干部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联系工作实际,明确责任担当。学校各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要联系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对照讲话要求,明确职责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学校各级团组织要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共青团的职责和使命,切实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用党的光辉旗帜指引青年,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活力;广大团员青年要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广大团干部要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师生的引路人。三要投身伟大实践,谱写青春乐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从抓好党和人民事业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出发,把青年工作作为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共青团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尽力为青年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要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子积极投身伟大时代,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锻造中树牢青春之志、勇担青春之责、奉献青春之我、谱写青春之歌,创造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好成绩。


(文:靳晓霞 编辑:陈怡璇 李军伟)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河南城建学院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河南城建学院信息中心